作者:超凡集运(深圳)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13-09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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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您确认,若因我们原因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遗失,按照国际航空或国际货运相关标准进行赔付,单票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元。
6.2您确认,若货物尚未支付所有运输费用,我们无义务受理赔偿。
6.3我们对货物价值采取“理赔审查”的方式,您在申请理赔时,应提供详细的理赔理由(包括但不限于同类货物价值证明、损失计算方法、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等)。
6.4特别提醒您注意,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,我们无赔偿责任
1)因您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,被国家行政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的;
2)因您寄递的物品属于政府征用的;
3)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、减量、破坏或毁灭;
4)因货物申报引起的海关行为所造成的;
5)因您或收件人过失、海关扣关、天气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;
6)外包装完好,而内件短少或毁损,签收人签收或提货人取货时未提出异议的。
6.5理赔申报时间及反馈渠道:
货物如有发生遗失,应当在货物送达后48小时内通过相关渠道(包括但不限于官网、客服等)反馈索赔诉求。
6.6特殊场景下的应对方式:
1)您确认,对于无法完成清关,或者需补交税款、罚款及其他情况下,我们通知您后三日内,您未明确表明退回或弃货的,则我们可自行选择如何处理。退回后您不领货物的,视为您放弃所有权,我们可自行销毁或变卖。
2)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管控行为、决定或命令(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原因)导致货物无法继续中专的,双方将积极沟通,为避免扩大损失,我们有权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安排退回。
7.1负责提供准确的货物收件人信息,包括货物送达地点、电话、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。您应对托运货物的收件人信息负责。
7.2提前货物内外包装完好,有条件可加封标志清晰之封条。
7.3对托运货物的合法性负责。保证所委托的货物不涉及(包含但不限于)违法、违规、侵权、仿牌、冒牌、反倾销、军火、毒品、色情等情形。
7.4对托运货物属性的真实性负责。保证所委托货物不包含任何气体、化工、燃料、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品和敏感物品。
7.5对货物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应如实提供货物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品名、件数、个数、重量、体积、材料、用途、品牌、唛头、申报价格、是否具备相关认证或授权等。保证单据和单据相符,单据和货物相符。
8.1您在系统下单后,应当及时支付物流运输费用。您可以采用账户充值、对公转账、支付宝或微信付款等方式予以支付。我们将根据您的消费情况提供如优惠券、积分抵扣等优惠政策,政策详见官网公示的标准。
8.2如果您拟提起退运申请,则双程费用均由您承担;若您对货物声明放弃的,您不可就该货物再向我们主张任何权利,您同意我们有权自行处置该货物,且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。您同意,退运后,已经使用的优惠券或积分抵扣的优惠金额将进行扣除不予退还。
9.1因货物有安全隐患、质量缺陷或包装破损,致使其它货物、运输工具、机械设备被污染、腐蚀、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,您应承担赔偿责任;
9.2因货物属于或含有禁止或限制寄递物品而被查没、扣留,导致其它货物时效延误或价值丧失,给我们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,您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10.修改与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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